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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章 番外—许知温的信


亲爱的

顾泽安,你好。

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,再告诉你这个秘密前,我想问你,是不是在找我?

你或许已经将我淡忘,或许还在打挺我的下落。可是顾泽安,无论你穿过人海群山,走遍每一个角落,哪怕你用尽了力气,都是徒劳无功。

我去了很远的一个地方,远到我这辈子再也回不来了。

我死了。

这就是我要和你说得秘密了,四月份的时候,医生说我得了胰腺癌,晚期,没有任何治愈的可能,顶多能延缓生命。

是的,你可能已经记得了,那是我和你分手的第一个月。

我当时想,为什么上帝总喜欢和我开玩笑,在我以为可以重新生活的时候,它告诉我,这是你逃不开的命运。

不知道我有没有告诉过你,我很讨厌黑夜。

它让我有种长眠不醒的错觉,永远看不清暗处涌动的是恶是善,也不知道面前的是陷阱还是大道。

它在蚕食我。

就如所有最坏的,可怕的总是发生在黑夜中。人们便去寻找光明,将夜晚点亮成白昼,用火驱散寒冷与黑暗,将自己放入光明。而我不行,那团小小的火已经不能再照亮我了,它太渺小,可我的黑色盖住了一整片的天。

当我闭上双眼,烛火还在我眼前或明或暗的跳动,被窝被我的身体捂暖,每一颗灰尘都在空中起伏。

它在不停的蔓延。

可是等你回家的时候,在那些夜晚里,我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黑夜,把夜晚的孤独当作舔舐伤口的良药,把所有的噩梦,都当作美梦存在。

其实我不怪你,我明白爱情走七年之痒,你厌倦我也是正常。

我们一同携手走过了十一个念头,在第十二年的时候,我发现我熬不下去了,那种长夜漫漫里没有期待,身处在白夜里却怎么也看不到太阳。

我明白,只是我有点难过罢了,曾经那么在乎我的少年,怎么就被时间改变了模样。

然而我无可奈何。

离开你的第一个月,我特别想你,思念在夜晚尤为清晰,白天我装作不在乎,已经彻底将你放下了,然后在夜里,辗转难眠。

人们说,这是爱的太卑微。从前我没觉得自己很卑微,以为我们两个都是平等对待这一份感情,现在我知道了,你只喜欢了我一会儿,而我却喜欢了你一辈子。

你不爱就转头,我还留在了原地。

那天你接我回去,姑且称作为家的地方,从前我一直把那当做我的家,我和你朝夕相处的地方,后来我发现只有我自作多情,你只是短暂的停留,把它当做像宾馆一样的地方。

我渐渐明白了很多事情,一个男的爱你时,你就是天上的星星,是他手里的宝,一个男的不爱你时,你便什么都不是。

我什么都不是。

在得知自己患上癌症的时候,一开始是恐惧的,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死亡离得自己这么近,它好像触手可及,不对,它已经降临,在我的前面画了个圈,等着我跳进去。

那个时候,我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,三个多月,他小小的存在在那里,我还能感到他的跳动,或许是错觉,可我却清晰的感觉到了。

我想,我要是把他生下来,往后的日子,我不在了,谁去照顾他呢?他一个人孤苦伶仃,成了孤儿,谁能可怜他呢。

我想,不如带着他一起走吧。

彼时的你,在宴会厅宣布了和林雨薇的订婚仪式,而我在台下,像个小丑一样的看着。

我的一生放弃过许多事,唯独坚持下的,就是喜欢你,也可能因为太喜欢你,上帝给我下了个诅咒,让我实现了三十岁的愿望。

三十岁的生日里,我又在等你,等了你好久,却还是没等到你回来,于是我告诉自己,人要懂得放弃。

我许了一个愿望,爱你到三十岁,因为再多,我都撑不下去。

可是上帝显然第一次听见了我的愿望,它真的让我爱你爱到三十岁,是我人生的开始,生你的结束。

从前我不信世上有因果报应,现在我信了,可能我前世欠了你太多太多,今生还不要,所以让我以死来偿命

落在旱了已久的大地上,渗入了泥土,褐色变得深重,如同被树叶撑起的阴凉,格格不入。

于是雨越发的大,一滴一滴的砸在干裂的缝隙里,把南城的每一处角落都润湿,散在空中的灰尘被雨水冲刷,带着一股腥气,仿佛流下是血。

风还是热的,却是湿漉漉的。

我欠了你太多太多,所以现在我也学会了放弃。

顾泽安,今年我三十岁了,你三十一岁,十年后你四十一岁,我还是三十岁。

我不会老,永永远远的停在了三十岁。

其实死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,因为当我一旦认识到人生毫无牵挂时,便觉得生死无所谓了,我生是一天,无人记得,死也是一天,无人记得。

江城的风总是如此,它吹来吹去,却怎么也吹不进我心里。

将那点情感淡去,我骑着马,走在被落日笼罩的大道上,前面是连绵不绝的山峰,山河故里,浮沉坎坷,皆如这连绵,起起伏伏,尘土扬起,恍如途径年月,一晃这些西沙,流出指缝,奈何我扬起,以为下了一场雪。

我落得大悲大喜,偏偏落不得个美满结局。

曾经以为不会走的,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后,彻底的放弃。

人总有一而再再而三的事,命由天,不由己。我信良辰美景,以为守着的人总在那身边,可路过好些年,他们从旁边走过,有停留的,也有不曾停留的。

我终是知道,总有人要离开,不等岁月薄情无用,换我青丝成雪,情孽深重。

待我明白这道理时,还是太迟。

我已经走了很远,再也不会回来。

我深知,命里有些事如同板上定钉,挣扎是无用的。可人这一辈子,做得最多的,不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好像只有挣扎过了,那些得不到的,便都来了。

闹钟在五点钟响起,我起身关掉看见窗外还没亮透的天空。

霓虹灯的街道依旧渲染着城市,马路上还没有行人却听见了汽车的呼啸。

我为自己冲了一杯茶,以前习惯早上一杯咖啡,现在却再也不愿意品尝那种先甜后苦的感觉。它给了人太多的期望,让人没办法去承担失望。还不如一杯茶,一苦到尾,不至于太期待就没那么难过。

床边的落地窗上是我的倒影,透过玻璃看见一个颓废的自己,凌乱的头发,憔悴的神情。不太像过去的我,到变成了过去最讨厌的人。

太阳一点一点从云中探出,却被城市的高楼挡住了光芒,街上行人开始匆忙追赶着时间的步伐。

可是谁又赶得上。

顾泽安,你一定想不到,我写下这封信的时候,是怎样的模样。

手中的茶已经泛凉,霓虹灯等已经消失在城市中,天空被太阳照的明亮,马路上是汽车的鸣笛,路人加快行走的脚步,生怕自己被时间赶上。

所有在等待中的爱情,都是未发芽的花,它们破土而出,向上生长,像是在赴一场没有结局的故事。它们没有温室的保护,没有岁月的怜悯。

它们有的,只是一腔孤勇。

我爱你只剩下了一腔孤勇,其他的什么都没有,等到我所有的勇气用完了,我才知道,原来爱一个人是有尽头,是会疲倦的。

玻璃的大厦,没有星星的夜空,永远在奋斗的年轻人。它似乎容纳了每一个人,却又不愿意亲近每一个人

时间太会疗伤。它把人变得世故,变得圆滑,以至于过去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的恨意,都消散成了如今的冷漠。

曾经我以为,喜欢是一辈子。可是一辈子太短,不容易白头。

我嘲笑自己一点都没有被时间改变,经历那么多人情世故还是在最后暴露的一览无遗。像只受伤的野兽,被人触及了伤疤就发疯的上去拼命,然后继续受伤,却又继续倔强。

有句话这样写,

“原来爱情到了末路,都变成徒劳无功。”

记得那个歌手还没红时,他的歌就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。

十年一晃而过,他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辉煌,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。

只是,人们只记得他如今的光鲜,听着他在节目中的嬉笑,看着他在微博上的段子,说,这真是个有趣的人。

可却忘记了,十年的煎熬十年的悲伤。

十年不长不短,却足以把一个斗志昂扬的少年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男人。

十年前的我,还是个憧憬着美好邂逅的少女,整天把那些烂俗的小说带到现实中,幻想着能做大好的青春里遇见能携手一生的人。

而现在的我,变成了以前最讨厌的人。

生活像是个巨大的齿轮,无论我多么用力想要停下,都是徒劳。我只能看着从前的我走远,现在的我在原地迷茫。

顾泽安,你知道吗?是你把我变成了这样。

我不恨你,也不怨你,我只希望,在未来的一天,你在四处追寻我的下落,可回答你的,永远是漫长的沉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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