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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5章 林雨薇与沈星(五)


“他过去十几年看不到你,把你当成弟弟,那么以后也不会看见你,你又何苦为了他伤害自己呢。”

“我不会了,最后一次,你放心好了。”叶择木像是说给他听,又像是说给自己听。

不论是叶择木还是许念,在抛弃生命彻底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就已经是最后一次的用尽全力的爱,在一声巨响后,彻底化为灰烬。

既然上天让他从新开始,那么过去的路叶择木不会再走第二次,他不管纪生有多么后悔,多么悔恨,或者想要补偿,但晚来的永远都晚了。

“真的吗?”少年半信半疑的问道,他不太相信许念会彻底放下纪生,毕竟他看过许念做得那些疯狂的事情,是完全丧失理智的样子。

“嗯。”叶择木点点头:“我已经放下了,而且纪生给了我钱让我别去烦他,这对我们来说,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。”

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,就是相望江湖,互不打扰,互不纠缠,彻底地把一切遗忘,喜怒哀乐,悲与感伤。

对面的少年笑了一下,拍了拍叶择木的肩膀:“难得你看得这么开,这样才对嘛。”

“那个......”叶择木想了一下,既然这个人认识许念,而且看起来这么的熟悉,肯定知道许念的家在哪里,变问道:“我身上没有零钱,手机也坏了,你啊能送我回家?”

他问得多少有些惶恐,怕不是如他想得那样这个少年和许念很熟,或许只是认识,万一没什么交集,那他可就尴尬了。

“行啊。”

少年想都没想的一口答应道,他爽快的样子让叶择木松了一口气。

“谢谢了。”

“谢什么,咱两谁跟谁啊。”

叶择木真想开口问一句你是谁,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少年的名字,更不好意思问人家。

叶择木跟在少年的身后,上了他停在路边的车,价值不菲的一辆跑车,看来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富二代。

想想也是,许念怎么说也算是半个l纪家人,周围的朋友肯定都是一个圈子的,所以能和富二代做朋友,应该也见怪不怪了。

万恶的资本主义。

“对了,我前几天跟你说的事,你想好了没有?”开着开着,少年没有缘由的突然开口问道。

叶择木皱着眉头,疑惑的问:“什么事?”

“我就知道你忘记了。”趁着停车的间隙,少年给了叶择木一记白眼:“我拜托你能不能出了纪生脑子里装点别的事情。”

“到底什么事?”

他又不是许念,怎么可能记得这个人说过什么。

“工作啊,你现在啥也没有,我过去就提醒过你,不能老靠着纪生,万一有一天被他踹了怎么办,你看看,你现在不是被他踹了......”

“说正事。”虽然跟他不熟,但叶择木真的有一种想要给他一拳的冲动。

“啊,对,正事。”绿灯亮起,少年踩下油门,发动车子。

车子行驶在南城的街道,路边是冬日寂寥的树木,正片枯暗的天空,阴沉沉的仿佛要压下了一样,压得叶择木透不过气。

“我给你介绍个工作,怎么样?刚好现在你也独立了,刚巧需要份工作来养活自己。”

叶择木的头看向窗外,他听见自己的声音,好像不是从他喉咙里发出的,陌生的声音。

“什么工作?”

“最近素风杂志社的首席摄影师辞职了,他们需要个新的,我跟他们推荐了你,没什么问题的话,过几天你就可以上班了。”

“摄影?”叶择木回过头:“我吗?”

他的话换来一阵沉默,少年猛地踩了刹车,停在马路中间,然后一脸不敢相信地看着叶择木,说道:“你在跟我开玩笑吧,不是你是谁?你不最喜欢摄影了吗,难得有符合你兴趣爱好的职业,你这是一副什么表情?”

“我.....”

“好了我懂得。”少年打断,后面的人按起了喇叭催处,车子发动缓慢的行驶:“太开心了是吧,别谢我,谁让爸爸就是那么的好......”

“好”字还未说完,叶择木开口道:“谢谢了,但是我不去。”

他对摄影一窍不通,只会用手机拍个照片,就这样还去当人家杂志社的首席摄影师,怕是要闹出笑话。

太不自量力的人,往往下场最残,比如他的上辈子。

那就是太不自量力,拿着喜欢当铠甲,一腔孤勇地挤破了头往前闯,等到火燎到自己的身上,一切尘埃落定,成为无法挽回的局面,叶择木才发现,有些冰冷,是无法捂热的。

“我现在不喜欢摄影了,还是算了吧。”叶择木受着少年惊讶的目光,又加了一句。

“你以前不还说摄影是这世上除了纪生,最能让你感到快乐的事吗?”

他记得上大学的时候,许念跟自己的说过:“宋年,我很喜欢摄影,但是我更喜欢纪生,因为他,我那个很喜欢便显得不值一提。”

“人总归会变得,过去喜欢的,现在都不喜欢了。”

不论是人,还是事。

车子一路行驶,穿梭在流动的人群里,如同渡过一片汪洋大海,四周围起白色的雾霭,升腾于荒芜的天色里,隐藏飞鸟的痕迹。

道路两边是灰沉沉的,于是行人都蒙上了暗色的布,树叶在冬日来临前已经掉入泥土里无影无踪,迎来的是死寂与萧条。

车开进市中心的小区内,叶择木知道这里,从前他上班的时候,坐公交车总会从这个小区的大门前经过,这里住的,大多非富即贵,开发商更是直接打出“城市中心的高档花园”这样的广告词。

叶择木告诉自己没必要和许念作比较,可心却总是不受控制的往那个地方靠,明明已经够心知肚明了,但还是会有不甘心。

“到了。”

声音拖着叶择木回过神,他看了眼楼层,是整个南城最高的一栋楼,许念就住在这里,准确的说,是纪生给许念的房子是在这里。

他想起自己在城市边缘的那间九十多平米商品房,虽然同样是纪生给的,却是在又远又偏的位置,每次上班都要坐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。

可那个时候的他,是那么容易满足,他打扫屋子,在每个周末弹去灰尘,换上崭新的花束,把那当做和纪生的家。

“发什么呆呢?”

叶择木感到手臂被人戳了一下,他回过神,对着宋年点点头,道:“谢谢你送我回来。”

解开身上的安全带,叶择木拉开车门,突然想起了一件事,他不知道屋子在第几层,于是又回过头,问:“你要不要上去坐坐?”

宋年觉得今天的许念和过去的不一样了,明明还是一样的外表,却总给人一种陌生的感觉,让他有点不认识了。

“你今天......怪怪的。”他小声地说道:“你是不是还放不下纪生,放不下就放不下,不用跟我逞能。”

“呃......”叶择木大脑转了一圈,想开口解释,可思索了半天,也找不到个合理的解释。

总不能说你现在看到的许念其实不是以前的那个许念,以前的那个许念已经死了,现在这个虽然是以前那个许念的样子,但不是以前的那个许念了。

叶择木自己都被自己绕晕了,更别想说出来,恐怕会被当做神经病。

他想了想,还是得说个比较能让人信服地理由:“如果我说,我割腕结果失忆了,你信吗?”

空气好像凝固了。

叶择木可以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,从车外传来的自行车铃声,他看到眼前的少年呆滞了几秒,一副见了鬼的样子:“你发烧了吗?说什么胡话。”

看吧,我就知道不信。

叶择木叹了口气,说实话会被当神经病,不说实话被当烧糊涂了,不说又被问,为什么他重生在别人身体上的时候,没有小说里写得那种,闭上眼会浮现出愿身体主人的全部记忆的操作呢。

“嗯.....我也解释不清楚,反正......你懂,医学的事,有时候谁也说不清。”

怎么说都不行,怎么说都没用,那就糊弄过去算了。

宋年还是一脸得不相信,指着自己问叶择木:“那你说我叫什么?”

“不知道。”叶择木没有丝毫犹豫的说了出来,真的像第一次见的陌生人一样的问道:“你叫什么?”

“你在跟我开玩笑吧。”

“你看我像吗?”

宋年左右打量,感觉是没有在说谎,难怪今天自己叫了好几声他都不理,见到自己也是一副茫然的样子,难不成真的失忆了?可割腕会割失忆这种事,前所未闻。

“我有必要骗你吗?我是真不记得了。”叶择木真的觉得自己挺像个失忆患者,不知道家在哪,不认识自己的朋友,亲人,连手机也没有。

“行吧行吧。”宋年最后选择了相信,的确,又不是两三岁的孩子了,谁会无聊到玩这种失忆的游戏。

“我叫宋年,是你大学同学,朋友,兄弟,死党,知道了吗?”

叶择木点点头,手指了指前面的那栋楼,继续问道:“所以你还能再告诉我一下,我住在几零几吗?”

“706,不是,你忘得挺透彻啊,那一开始我跟你说那么多,你都没认出我还跟我聊挺欢?还附和我?”

叶择木下车,回头看着宋年,在关上车门前冲着里面说了一句:“是你一直在说话,我回你是出于礼貌。”

言下之意是,从头到尾都是你这个憨憨在逼逼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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