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低头看着我。
那双眼睛红了一圈。
不是哭。是一千多个夜晚的失眠和今夜的真相同时碾过去的痕迹。
他抬起右手。
掌心摊开。
那枚星形银质耳钉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里。
金属被体温焐得发热,银面上有微小的划痕——三年来被无数次握住又放下的划痕。
"这是你的。"他说。
我盯着那只耳钉。
这辈子从来没有哪一秒,时间停得这么彻底。
那是妈妈留给我的。左耳的那只。我找了三年,以为永远丢了。
他也找了三年。
我们找的是同一样东西。
"三年。"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音节像从嗓子最深处磨出来的,"一千零九十五天。我查了当晚所有宾客名单,有名有姓的女性排查了四十七个。我请了两家调查公司,花了一百六十万。我每个月十七号去那家酒店,在酒吧坐一个小时。"
他每说一个数字,语速就慢一分。
"程砚觉得我疯了。我妈觉得我失恋了。整个公司传我心理出了问题。"
"但我没停。"
"因为我记得她。记得她的手很凉,记得她身上有栀子花的味道,记得她的心跳贴在我胸口的频率。"
他的目光焊在我脸上,一寸都不肯移开。
"我不知道她是谁,但我知道这辈子我不会再找到第二个人让我——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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